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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参加单位旅游遇车祸能不能认定为工伤
日期:2015-03-01 16:03:25 | 阅读(3690)

赵静是江苏禾邦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去年9月份,单位组织去山西旅游,并包租了一辆大巴。9月15日,赵静和同事们乘坐的大巴在高速上发生连环追尾事故。几位同事都受了皮外伤,赵静受伤最重,她的头颈部猛撞到车靠背上,后经医院诊断为颈椎棘骨折。

赵静律师平时主要的业务就是劳动工伤维权案件,这么一件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她立即意识到可以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去年10月,单位向常州市人社局提交了赵静的工伤认定申请材料。然而,12月5日,人社局却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今年1月13日,赵静向新北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常州市人社局,要求人社局撤销之前的不予认定决定书,重新作出原告为工伤的认定。

深圳蒋崇书律师点评

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对下班买菜行为都可以认定为工伤,像在单位组织的旅游活动中受伤也属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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