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
首席律师
    蒋崇书律师,湖南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深圳知名民商事律师,为多家上市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详情]
热点新闻
典型案例
联系我们
地址: 深圳律师蒋崇书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1001号公交大厦6、7、16层
手机: 18719285191
电话: 0755-83033057
邮箱: jclm4865@qq.com
经济补偿
没有签劳动合同,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日期:2015-12-17 11:12:40 | 阅读(3240)

在工作中,很多朋友在权利被侵犯时,都需要去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而很多老板往往不与员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在员工申请劳动仲裁时否认双方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那么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具体有哪些呢?

 

1、工资卡、工资条(需会计财务人员签名)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工资发放为现金可忽略)

2、职工花名册

3、“工作证”、“工牌”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企业招聘记录

4、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考勤表、出勤卡等)

5、其他同事的证言(除非该同事已经离职,否则该条不太有可操作性)

6、向单位报销费用的单据

7、网购物品邮寄到公司的快递底单

8、信用卡账单邮寄地址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深圳劳动仲裁律师团队蒋崇书律师提示: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的深圳劳动仲裁律师蒋崇书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深圳劳动仲裁律师蒋崇书团队真诚为您提供双倍工资补偿、劳动仲裁纠纷、劳动仲裁、五险一金纠纷、公司律师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方面的问题想要咨询深圳劳动仲裁律师,或是了解深圳劳动仲裁律师团队更多讯息

敬请关注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深圳劳动仲裁律师蒋崇书团队!  

乘车路线: 

2 6 11 12 14 16 30 46 53 58 59 71 102 104 209 210 213 316 319 323 365 370  公交大厦站下 

30 34 35 53 54 67 75 76 102 333 335 339 391  中级法院站下 

地铁龙华线(4号线):莲花北A2出口

深圳劳动仲裁律师蒋崇书电话号码:18719285191

深圳劳动仲裁律师蒋崇书Q   Q号:1434074865

深圳劳动仲裁律师蒋崇书邮  箱:jclm4865@qq.com

深圳劳动仲裁律师蒋崇书团队:http://jiangchongshu.com/

深圳劳动仲裁律师     深圳劳动仲裁律师     深圳劳动仲裁律师蒋崇书团队

 

 

上一篇 没有了
未签劳动合同满1年是否还可要二倍工资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