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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崇书律师,湖南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深圳知名民商事律师,为多家上市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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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房屋转租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日期:2015-02-03 15:02:31 | 阅读(3205)

1、查看二房东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和大房东签定的租赁合同;

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4、明确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

5、应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

6、要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的补偿标准;

7、入住前检查屋内家具、电器、其他设施的好损情况,并约定维修责任;

8、应对提前终止合约情况做出约定。

9、签定租赁合同时一定要得到大房东的书面同意;

10、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能超过原二房东和大房东的合同(主合同)约定的期限;

11、合同中约定事项不能超过主合同。

12、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13、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1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1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

(1)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2)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3)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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